关于开展2018年度研究生学籍预警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院时间:2018-05-10浏览:
研院字﹝2018﹞14号
各学院:
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管理,保证学位授予质量,维护我校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的严肃性,根据《山东科技大学研究生管理细则》(校研字﹝2016﹞20号)、《关于规范研究生修业年限管理的通知》(研院字﹝2016﹞11号)的规定,硕士研究生修业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最高不超过五年,博士研究生修业年限(含休学、保留学籍、延期毕业)最高不超过八年。达到最高年限仍未毕业者,学校将不再为其保留学籍。
经研究生院初步核查,2010级有21名博士研究生和2013级37名硕士研究生即将超出最高修业年限,对于这些即将超出最高修业年限的研究生,限于2018年6月30日前毕业,逾期未毕业者,学校将按规定注销学籍。
各学院要认真填写:《山东科技大学即将超出最高修业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登记表》附件1和《 __ 学院即将超出最高修业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登记汇总表》附件2, 附件1和附件2纸质版学院签字盖章后于2018.5.31前交到教务科(行政楼210),电子版发邮箱:1664198145@qq.com。
各学院请高度重视,务必将此通知内容告知学院的每位研究生和导师,督促相关研究生尽早完成学业。
附件1:《山东科技大学即将超出最高修业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登记表》
附件2:《 学院即将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研究生学籍清理登记汇总表》
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0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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