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清明节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研究生院时间:2021-04-01浏览:
各学院:
根据学校《关于2021年上半年法定节假日放假的通知》要求,今年清明节放假安排为4月3日(星期六)至5日(星期一)放假,共3天。现将假期间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和校纪校规教育
各学院要面向全体在校研究生,积极通过班会、微信平台等多种方式和渠道,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春季多发传染病防治、教学实验、消防、交通、食品卫生、人身财产、网络安全等方面的安全教育和法制、心理健康、校纪校规教育,不断提高研究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杜绝各类突发事故的发生。组织研究生辅导员、研究生党员骨干等深入研究生宿舍,开展宿舍安全检查。假期期间,建议研究生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外出需全程佩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安全距离,避开人流高峰,缩短停留时间。研究生外出在青岛市区活动且当天无法返回学校的,向导师和辅导员请假报备;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学校驻地的,要执行请假报批制度,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主动配合健康监测。
二、严格落实假期值班制度
各学院假期内要安排好值班,对研究生各种突发事故和异常情况要第一时间妥善处理,并按规定及时、如实上报。导师、研究生辅导员要掌握研究生去向及思想动态,尤其要重点关注存在家庭、就业、学业、心理、人际交往等方面问题的特殊学生群体。
研究生工作部
二〇二一年四月一日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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