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金融硕士、公共管理硕士顺利通过教育部专项评估
发布人:张明光时间:2019-06-05浏览:
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正式公布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我校2014年取得授权的金融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均顺利通过评估,其中公共管理硕士在全部参评的77家单位中排名第9。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下达2018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不合格学位点共有31个,全部为硕士学位点;限期整改学位点共有43个。此外,共有18所高校主动放弃学位点18个。
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保证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获得学位授权满3年的新增学位授权点(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须进行专项评估。专项评估自2014年第一次启动,我校前期参加专项评估的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翻译硕士、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等5个学位授权点均顺利通过评估。充分展示了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良好风采。
本次评估结果为“合格”的学位授权点,可继续行使学位授权。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学位授予单位主动提出放弃授权的学位授权点和评估结果为“不合格”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撤销学位授权,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2019年招生工作结束后不得招生,在学研究生按原渠道培养、授予学位。
此外,撤销的学位授权点数纳入省级统筹增列,不得用于本次被撤销学位授权点的学位授予单位。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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