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5个学位授权点全部通过教育部专项评估
发布人:研究生处时间:2016-03-31浏览:
近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下发《关于下达2014年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结果及处理意见的通知》,学校管理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博士点和翻译硕士、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工程管理硕士4个硕士专业学位类别均通过专项评估,评估结果均为“合格”。
本次专项评估,全国共有2296个学位授权点参加,其中学术学位授权点381个、专业学位授权点1915个,涉及79个一级学科、37个专业学位类别、448个学位授予单位。全国共有42所学位授予单位(省内五所)的50个博士、硕士和专业学位授权点被评估为“不合格”。 83所学位授予单位的95个学位授权点被要求限期整改,28所学位授予单位的41个学位授权点主动提出放弃授权。
评估结果为“不合格”、被撤销学位授权的学位授权点,5年之内不得重新申请;评估结果为“限期整改”的学位授权点,自发文之日起进行为期2年的整改,2016年招生工作结束后暂停招生。整改结束后将接受复评,复评结果为“合格”的恢复招生,复评结果达不到“合格”的撤销学位授权。
学位授权点专项评估是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的重要内容,是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监督的重要手段,对保证学位授权点和研究生教育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学校以此为契机,加强学位点建设,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进一步做好我校现有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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