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召开会议部署研究生教育工作
发布人:贾强时间:2014-09-03浏览:
9月2日,副校长张士强主持召开会议,部署本学期研究生教育和推荐2015年优秀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生(以下简称推免)等工作,研究生院全体人员和济南校区、各学院主管研究生工作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研究生院院长曾庆良传达了研究生院(处、部)2014-2015学年第一学期重点工作,并就进一步理顺管理体制机制、做好2015年推免工作、加强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修订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完善研究生培养经费拨付和使用办法、做好2015年博士生和硕士生招生报名考试工作、改进和完善奖学金评审办法、研究制定学科带头人支持计划、加强研究生德育工作、做好研究生教育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等10项重点工作进行了解释和说明。研究生院副院长朱建国传达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并重点对《关于做好推荐2015年优秀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和《山东科技大学招收2015年免试攻读研究生章程》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说明。
张士强指出,提升培养质量是研究生教育的生命线,保障生源质量、提升导师水平、严格管理制度是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学院要在学校制定的各项标准的基础上根据学科特色和学院实际制定更高标准,努力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学科评估工作是促进学科建设与发展的重要内容,下一步学校要设立机构、制定方案、明确标准,指导各学院按步骤有计划的完成此项任务。
张士强强调,研究生推免是政策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每个学生的切身利益,是选拔拔尖创新人才,提高研究生招生质量的重要举措,也是促进和激励在校本科生勤奋学习、勇于创新、全面发展的有效机制。2015年国家推免政策的重大调整,对我校吸引和招收优秀研究生生源带来了新的挑战,为此,学校采取了譬如加大奖励力度、优先推荐硕博连读等多项优惠政策,吸引推免生报考我校。张士强要求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树立危机意识,采取积极措施争取校内外推免生报考我校,同时,推免工作要严格程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贯彻和执行国家和学校的相关要求,确保各环节工作按时圆满完成。
据悉,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完善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的通知》要求,2014年起,研究生推免名额不再区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不再设置留校限额。对推免工作程序进行调整优化,推荐工作统一于每年9月25日前结束,推荐工作结束后启动接收录取工作,接收录取工作统一于每年10月25日前结束。推荐阶段招生单位不得进行与考生签订接收录取协议等工作,接收阶段不得开展推荐工作。教育部建立“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yz.chsi.com.cn/tm),作为推免工作统一的信息备案公开平台和网上报考录取系统。所有推免生均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填写报考志愿、接收并确认招生单位的复试及待录取通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可自主多次平行报考多个招生单位及专业。所有推荐高校和招生单位均应按规定通过“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推荐及接收工作。
为适应国家研究生推免工作的新变化,提高生源和培养质量,山东科技大学调整了推免生奖励政策,激励和吸引优秀生源报考我校,具体办法包括:本校或外校推免生,本科期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前10%(含)者,给予相当于基本学制年限内所有学费的奖励,排名在本专业前10%-20%(含)者,给予相当于1/2基本学制年限内应缴学费的奖励,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不在上述范围内的推免生,给予相当于1/3基本学制年限内应缴学费的奖励;硕士、博士连续在山东科技大学就读且品学兼优的学生,毕业后学校优先聘用留校工作;推免生在读研期间可优先录取为我校硕博连读博士生。推免生获上述奖励不影响其在学期间获评其他奖学金。
(责任编辑:研究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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